都说“好奇心害死猫”,一男子因一时好奇,在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发动机动车,结果发生撞死一女童的惨剧。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作出决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无逮捕必要,不予批捕。
女童是犯罪嫌疑人吴某表弟的女儿,不满3岁。2015年4月18日上午,吴某骑着摩托车,来到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某村,看望其外婆。后吴某见院子里表弟的轿车停放在那里,车门没锁,因没开过车,出于好奇,便打开车门坐进驾驶室,又发现车钥匙也在车上,在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吴某仍发动了车子,结果导致车子往前冲,将在院子门口玩耍的表弟的女儿撞倒。吴某见状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女童送往医院,后女童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考虑到其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治,并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遂青山湖区检察院对吴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