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罂粟壳为禁止食用的物质,狗肉店老板仍在供顾客食用的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被告人雷某提起公诉。
现年68岁的雷某在青山湖区某路经营了一家狗肉店,平时在店内存放有罂粟壳,雷某自称该罂粟壳用于治疗其“三高”病和哮喘病的。2014年10月,雷某多次在顾客食用的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雷某辩称其应顾客的要求,自己为挽留住顾客在其店内用餐才予以添加。
2014年10月22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雷某藏匿于卧室的罂粟壳共740克,现场抽取的一份火锅底料中检测出“那可丁”、“罂粟碱”、“蒂巴因”、“可待因”、“吗啡”等五种有毒有害成份。
2014年11月6日,被告人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物质是罂粟壳的主要成分,人体长期摄入这些物质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轻则出现发冷、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重则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最终可能导致内分泌失调,吸食毒品成瘾。因此,国家明文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罂粟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