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长堎地区检察院查办并提起公诉的江西省新康监狱一监区医务分监区长袁某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在新建县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对长堎地区检察院指控袁某的犯罪事实予以全部采信,依法认定被告人袁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被告人袁某在担任江西省新康监狱一监区医务分监区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三次为羁押的涉嫌行贿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传递有案情的字条和口讯给其家属,并将李某家属写有案情的字条传递给李某,为该涉嫌行贿的李某通风报信、串供和翻供提供便利,帮助该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被告人袁某的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在查办过程中,长堎地区检察院向新康监狱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新康监狱认真查找内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在庭审中,公诉人从思想根源、犯罪危害、法律后果等方面对被告人袁某和相关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该案的查处和公开庭审有力促进了监管民警依法公正履职,严格廉洁自律,有效增强了监管民警坚守法律和道德良知底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