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其伯父担任某厅副厅长所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中铁十二局某总经理顾某某的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人民币20万元。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受理了全省第一起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并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将许某某提起公诉。
许丽丽系江西省某厅副厅长许大为的侄女,2012年7月,江西某公司副总经理王一生、中铁十三局集团某副总经理孙一飞找到许丽丽,托其向中铁十二局某分公司总经理顾京东借用资质以参加某工程的投标,并许诺给许丽丽人民币20万元,许丽丽听后当即答应出面。之后,王孙二人约许丽丽与顾京东见面,期间,王一生向顾京东介绍许丽丽是许大为的侄女,并提出向其公司借用资质以参加某工程的投标。顾京东考虑到中铁十二局在江西的业务需要许大为的关照,便同意将其公司资质借给王孙二人,后其通过资格预审。尔后,王孙二人又将资质转让给江西某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晓洋用以参与投标获利80万元,并将该80万元交由许丽丽保管,同时告知许丽丽其中20万元是给其的辛苦费。2013年6月25日,许丽丽终知错悔改,到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人,更应该遵纪守法,坚决不去触碰法律“高压线”。(青山湖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