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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六周年之际,市检察院驻村选调生在大观村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民法典进乡村宣传活动。活动紧扣乡村治理实际需求,通过“主题宣讲+知识竞答+现场咨询+资料赋能”的形式,将法治精神送到村民家门口,以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
活动伊始,由市检察院驻大观村第一书记乐黄勇主持开场,向村民们详细介绍了本次活动的流程安排,并强调在民法典颁布六周年这一重要节点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村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乡村法治氛围。
以民法典思维厘清交通权责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郑沐婷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合同编,针对农村机动车使用中的高频法律风险展开系统分享:一是详解机动车物权变动规则;二是划清客运责任,明确好意同乘可能会承担的责任;三是剖析租赁、借用及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侵权责任;四是警示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以及拼装车、报废车转让的严重后果;五是明确驾校学员练车期间的事故责任主体。
以民法典守护群众钱袋安全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涂洁莹聚焦乡村高发纠纷,就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交流:一是劳动务工维权,明确劳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讲解欠薪维权的证据收集途径,重点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告知村民在维权困难时可寻求检察机关帮助,且能通过民事执行监督保障其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换;二是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提示,强调借贷合同签订要素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诉累,警示“签字即担责,担保需谨慎”,切勿因碍于面子随意签署担保协议,避免陷入债务纠纷。
以普法实效助力乡村治理
此次宣讲设置了“民法典法律知识竞答”环节,通过贴近生活的民法典知识竞答和相应奖品,鼓励村民们积极学法与自觉守法。活动最后,市检察院驻村选调生现场提供为村民“一对一法律咨询”,针对村民提出的买卖合同纠纷、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纠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法律分析与耐心解答。同时,向村民们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学法、遇事找法。
本次活动不仅是一次在民法典颁布六周年之际的集中宣传,更是一场面向乡村的法治课堂。活动旨在通过检察履职,让民法典的精神不仅仅停留在乡村的田间地头,更要深入到每一位村民的心中。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好驻村选调生力量,持续深化民法典宣传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保障村民权益的“护身符”,为建设法治乡村、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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