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检察院立足案件管理职能,以动态流程监控为抓手,严把案件质量关,构建监控全流程、节点全覆盖、结果导向明确的流程监控机制。
一是实施动态流程监控,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修改完善《流程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流程监控“日核查、周提醒”的流程监控工作机制。施行“苏查查日核+案管周报”双轨模式,办案人员每日运用“苏查查”核查软件开展案件校验,案管部门每周梳理案卡填录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动同类问题复发率下降。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提升监督精准度,通过日常监控管理发现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责任部门并成案,有效提升该院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二是推动节点全覆盖,强化关键环节预警。从案件受理、分案办理到结案审核、法律文书制作,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依托“苏查查”核查软件,重点关注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等关键节点进行实时预警。同时,围绕办案期限及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关键环节发出流程监控,通过强化监督有效预防办理超期。同步实行办案行为双线核查,逐一比对线上文书与系统填录信息,重点监控“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与实际办案不一致”的情形,进一步筑牢程序合规防线,有效防范程序违法风险。
三是深化结果运用,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着力做好结果运用的“后半篇文章”,推动监控成果切实转化为办案质效的提升。每周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制发流程监控周情况汇总,形成持续监督压力。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将流程监控整改回复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实现监督结果与绩效评价硬挂钩,倒逼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形成“监控-反馈-整改-评价”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