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为积极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南昌县检察院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站消防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通过走访了解,全县已备案建设100余处新能源汽车室外公用充电站,涉及50家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承办人通过实地调查,询问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项目审批机关、新能源汽车车主,向相关部门调取审批数据等形式,发现存在未合理配置有效灭火器和室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未张贴安全标识,充电停车位组与其他车位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充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不规范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召集14家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公开听证+磋商会,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与论证。与会代表均确认检察机关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问题调查的事实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的意见,表态按照磋商意见立即开展充电站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克服麻痹思想,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已有8家单位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了回复,其他相关单位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南昌县检察院将持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