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进贤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多数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文身,随着未成年人年龄的增长,他们往往悔不当初,因为未成年人文身不仅会危害其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发育,同时对青少年今后求学、参军、从警以及考取公务员等都将产生严重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近日,该院联合进贤县民和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文身店开展涉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告知标语、文身操作者有无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是否规范登记顾客档案等进行集中检查。
检查中共走访辖区内6家文身、美容店、美甲店,发现部分文身经营场所未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部分文身操作者无从业资格证及健康证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向经营者宣讲文身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身心危害和从业限制,要求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同时向其宣传和发放《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宣传册,切实提高文身经营者法律意识。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进贤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督促辖区文身行业规范经营,坚决杜绝违法文身场所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六大保护”同频共振、协同发力,织密未成年保护网络,清除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隐蔽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