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帮助,让我们母女俩有了容身之所,我会带着孩子好好生活!”调解现场,马某雯的母亲熊某琴含泪对检察官说道。
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就马某雯诉马某群返还不当得利一案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目前,该案经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同时,青山湖检察院联合南昌市检察院为马某雯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据了解,马某雯系幼童,其父亲因病去世,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母亲熊某琴无稳定工作,为了维系日常基本生活,熊某琴只能一边打钟点工一边照顾年幼的马某雯。由于家庭矛盾,原本属于马某雯父亲的农民公寓被亲戚占用,导致马某雯及其母亲熊某琴居无定所。为此,马某雯及其母亲熊某琴找到检察机关和妇联寻求帮助,收到支持起诉申请后,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倾听诉求,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多方核实案件有关情况。
日前,该院检察官协同区法院、区妇联参与对该案的现场调解。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增强妇女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