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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整治耕地“非粮化”
时间:2023-04-17  作者: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陈敏 彭震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种植的桂花树是否已经清除?基本农田是否恢复了粮食种植?”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耕地“非粮化”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种植桂花树的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改,眼下正值春耕,地里播种的稻谷已露出新芽。

去年6月份,南昌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向塘镇某村村民廖某在自己承包的水稻田种植桂花树,约2.48亩,经相关行政单位调查核实,该地类为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廖某在耕地上种植桂花树不仅损害表土,而且会对耕作层造成破坏,致使土地肥力下降,种植困难。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老百姓眼中的“吃饭田”、“保命田”,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整改,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之下,现已清除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桂花树,恢复了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

据悉,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针对的挖塘养鱼、取土售卖、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修复耕地约35亩。

下一步,南昌县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以“检察蓝”助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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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整治耕地“非粮化”

时间:2023-04-17  作者: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陈敏 彭震 

“种植的桂花树是否已经清除?基本农田是否恢复了粮食种植?”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耕地“非粮化”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种植桂花树的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改,眼下正值春耕,地里播种的稻谷已露出新芽。

去年6月份,南昌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向塘镇某村村民廖某在自己承包的水稻田种植桂花树,约2.48亩,经相关行政单位调查核实,该地类为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廖某在耕地上种植桂花树不仅损害表土,而且会对耕作层造成破坏,致使土地肥力下降,种植困难。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老百姓眼中的“吃饭田”、“保命田”,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整改,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之下,现已清除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桂花树,恢复了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

据悉,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耕地保护中的作用,针对的挖塘养鱼、取土售卖、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修复耕地约35亩。

下一步,南昌县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以“检察蓝”助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主办单位: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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