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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检察官了,有你们帮忙支持我们起诉,我们就安心多了,不然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农民工朋友抓着检察官的手,这样感谢道。
2017年,肖某等10位农民工在福建省福州市某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工作期间工资被拖欠。进贤县检察院收到相关反映后,主动帮助农民工朋友申请支持起诉。在收到10位农民工支持起诉申请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他们面对面沟通、倾听其诉求;并通过实地走访县劳动监察部门、法律援助部门等多部门了解、核实案件有关情况。该院经审查后认为,农民工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为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依法支持10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10位农民工的民事起诉。后续,进贤县检察院将对此案予以持续跟踪,积极运用民行检察职能,保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建设法治进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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