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们对我们孩子的关心,给了孩子们上学的机会,我们都十分感谢。”近日,邓某某的家长一行三人来到青山湖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当中秉公办案,给予未成年在校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悉,本案是该院未检部门受理的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家庭环境具备有效监护、帮教条件,且到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本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于2022年11月22日对邓某某等六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帮助他们提高法治意识,承办检察官多次通过面对面、利用微信、电话等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责任担当。目前,邓某某等六人均已重回学校读书。
据了解,一直以来该院非常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帮教与挽救,依法切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和社会,健康快乐生活。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帮助2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业。
下一步,该院未检部门将继续坚持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