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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打击和预防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经进贤县检察院与进贤县法院沟通,8月17日,将刑事审判法庭搬到了进贤县三阳集乡,依法对陶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以案释法明理,减少类案发生。
2018年下旬,被害人委托被告人陶某帮其妻子购买社保,陶某在明知自己无法为被害人的妻子办理社保的情况下,仍称可以为其找关系办理社保。后陶某收取了被害人十万元,陶某收到上述款项后用于自己日常使用,未给被害人的妻子办理社保。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讯问被告人,详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被告人陶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
庭审后,为提高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检察官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案情对旁听群众进行以案释法,警示群众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并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一一解答。检察官还向群众发放了检察宣传手册和普法传单。
此次检察官下乡出庭支持公诉,以最直接、最生动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以案释法、以案说理,让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进贤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力度,同时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在乡村法治建设方面走深走实,为群众提供“看得见”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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