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予我这么大的帮助,我会认真工作,过好日子,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有了一份新工作的社区矫正人员魏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南昌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到,魏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考虑到其家庭困难,因案件又赔偿了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驾照也被吊销,目前处于无业状态,检察官联合社区矫正中心为魏某寻得一份工作,并告诫其要严格遵守各项社区矫正规定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认真改造。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主动与县人社局、小蓝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帮助3名在矫人员实现家门口就业,对一名家庭困难的在矫人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了切实将服务六稳六保融入到具体办案中,今年,又联合当地司法局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已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16名涉企在矫人员简化跨区域外出审批流程,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工作中,该院将监管关口前移,实行检察官派驻社区矫正中心常驻制,指定一名检察官每周的星期二、星期四定时到社区矫正中心办公,通过抽查档案、与在矫人员谈话、查看社区矫正APP、接受在矫人员控告、申诉等措施,实时掌握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借助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派驻检察官通过可视化监管,实时掌握在矫人员活动轨迹、思想动向、接受管理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实现监管动态化、可视化。
同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的方式,了解在矫人员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监管情况等,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和风险隐患,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通过重点检查矫正方案是否切合实际、矫正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请销假材料是否齐全等,及时查纠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入户访谈60余人次,电话回访200余人次,实现在矫人员全覆盖。
此外,联合社区矫正中心对在矫人员按照性别、年龄、罪名、管理级别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因人而宜,分类施治,实现零再犯罪、零脱管漏管、零责任事故“三零”目标,切实提升矫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