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青云谱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我管”促“都管”,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的保护合力,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狠抓办案,打造“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检察长“领头雁”作用,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形成“一把手”统筹抓、分管领导共同抓的良好局面,检察长带头办理水域类案件8件,主持召开水域治理检察官联席会议20次。开展“水域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赣问”“问政江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重点筛选线索,针对河湖存在水域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诉前磋商6件,恢复被污染河湖水面积3万平方米,治理河湖岸线5.46千米,清理河湖岸线垃圾1.5吨,拆除沿岸暗管5根,拆除取水设施2个,问题整改率达100%。
二、完善制度,助力水域治理高质量发展。强化落实《关于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河长制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在河湖生态管理和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监督机制,确保协作机制良性运转,深化与区住建、区环保、区城管及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的协同, 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今年年初受邀参与河湖长制与检察工作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考核细则评分规则,赶出2022年度河湖长考核好成绩。
三、多方协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共同巡河模式后,召开河湖长制与检察工作专题会议3次,与河长开展联合行动7次,开展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册105份,通过各部门联合行动,形成水域治理闭环。引入专业力量,提升检察监督质效。通过“互联网+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30名,借助广大志愿者的“眼睛”“大脑”,充分挖掘案件线索。聘任“外脑”,发挥兼职检察官助理专业特长,邀请环境专家参与办案3余次,提供科学、专业的调查意见,共同监督水环境治理。
四、持续跟踪,做好水域治理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推动两级河湖长领导高度重视,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年底河湖长考核评分指标,协同推进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能动履职。联合两级河长办跟踪回访案涉地20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回头看”,及时堵住水域治理监督漏洞。动态跟踪“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工作模式,确保受损公益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发挥“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强化生态环境检察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水域保护,营造共同保护的水生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