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我家人这段时间没办法出去打工,没有收入。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让我对生活有了盼头!”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开展接访活动,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秦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秦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案发时,秦某被田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秦某住院治疗花费6万余元,未得到任何赔偿。且秦某因受伤至今无法劳动,全家依靠丈夫打零工勉强维持生活。受疫情影响,丈夫没有了收入,全家生活十分困难。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秦某一家的特殊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检察长高度重视,并统筹指导开展本次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主动联系秦某,对其伤情、医疗情况、家庭经济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主动为其启动紧急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开启绿色通道,专人专办,用最短时间完成了审核工作。
接访过程中,检察长详细询问秦某身体状况及生活中急需解决的困难,并鼓励其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秦某对检察长亲自接访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好好利用司法救助金,战胜一时的困难。
据了解,该院始终把“访民情、排民忧、解难题、办实事”作为群众信访接待的宗旨。4月1日起,该院启动“12309检察长接访月活动”,安排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5名院领导每周轮流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控告申诉来访群众,争取把信访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矛盾化解在首办阶段,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