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谢谢你们为我家送来救助金。受疫情影响,家里基本没有收入,你们送来的救助金真是一场‘及时雨’啊!近日,南昌县检察院检察官远程连线受害人甘某一家,并通过银行转账将救助金打到甘某账户上。
今年3月中旬,该院通过办案掌握一条救助线索,但两名刑事被害人在宜春丰城市,因疫情防控要求,该院干警只能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的方式告知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法律政策和申请流程,并向刑事被害人和家属了解伤情、治疗情况。
经核查,被害人甘某与弟弟甘某某因琐事他人发生争执,分别造成甘某和甘某某轻伤一级和轻微伤,二人共花费医疗费2.7万,至今未收到犯罪嫌疑人的补偿。甘某家中6口人,分别是高龄的母亲和3个小孩,被打伤的弟弟患有癫痫,需要每日用药维持治疗,甘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力。出院后,甘某因头部、臂部、腕部受伤未完全恢复,再加上疫情原因,无法工作,家庭生活困难。
南昌县检察院认为甘某一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考虑到甘某家中困难实际,检察官用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司法救助办理程序,并将材料及时上报审批,从受理到救助金发放仅用了一个礼拜。
据悉,南昌县检察院建立内外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内设业务部门的信息衔接,指定专人每月定时主动向案管及各办案检察官了解刑事案件被害人情况。与县扶贫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定期向扶贫部门了解最新的贫困户名单,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案源及时开展调查。对生活困难的被救助人,一方面快速开展调查核实,确认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化救助活动,积极为被救助群体捐款捐物,及时缓解他们的生活困境。今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10件,发放救助金25.1万元,仅3月中旬发生疫情以来就发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