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检察院深化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化解矛盾、延伸办案效果,通过司法办案减少社会对立面、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该院规定,在承办人讯问前要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主动告知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依法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和认罪协商,规范高效进行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通过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公信度,让嫌疑人从“对抗”走向“合作”,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去年以来,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8%。
针对性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变坐堂调解为走访调解,用乡情俗语进行调解疏导,引入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做好调解协议跟踪落实。将能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督促犯罪嫌疑人尽早地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辩护律师和案件受害人等人员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让不起诉决定更具公信。去年以来,该院共组织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案件19件。
同时,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应救尽救”,切实提升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去年以来,该院为26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余元。为增强司法救助靶向性,根据被救助人需要,与民政、司法、妇联等单位以及公益机构、爱心企业进行联合救助,优化救助工作效果。
此外,该院探索建立补充惩戒机制,谨防“一放了之”“认罪虚化”导致“一犯再犯”,发挥公益服务的惩戒教育作用,促进犯罪嫌疑人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法律敬畏感。协调公安机关安排醉驾案件当事人参加一定时长的劝阻轻微交通违规行为,与社区矫正中心一起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志愿活动等公益服务。进一步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对生态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引导涉案人员修复生态环境。去年以来,该院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8.9万元,督促林地复绿422.73亩,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