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中的法律监督作用,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为建设美丽高新筑牢司法屏障。
以“检察蓝”留住“碧波清”。持续关注辖区水生态环境,积极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调查核实明山水渠水面油污通过鱼尾闸排入赣江事件整改情况;对接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形成督促合力,共同跟进辖区雨污混流问题整改情况,参与雨污水管道普查问题整改调度会,为企事业单位敲响警钟。充分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作用,院领导带队实地调研,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整治违法设置拦河渔具的行为。发送湿地公园井盖外溢污水案件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杜绝污水再次溢出造成环境污染现象。
“检察蓝”助推垃圾分类落实落地。召开垃圾分类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加,进一步为推动垃圾分类落实落地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生活垃圾分类领域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集中实地“回头看”。同时,通过知识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积极走进社区宣传3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提高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
“检察蓝”督促废铅蓄电池规范处理。积极开展市检察院部署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辖区内多个电动自行车售卖处、维修处及共享单车集中充电桩,发现暂存电动自行车废旧铅蓄电池不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职责,对辖区内暂存、收集电动自行车废旧铅蓄电池不规范的情形全面排查,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检察蓝”倾力守护白鹤家园。针对南昌高新区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内存在有害废物随意丢弃、垃圾堆积污染水体等危害候鸟生存环境的情况,积极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引起重视并整改,全面清除危害候鸟生存安全的隐患,多方协作促进《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落地见效,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