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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进贤县检察院在开展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侵权纠纷中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进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通过对裁判文书网进行全面的搜索梳理,办案检察官锁定本辖区内近四年有关由第三人承担部分侵权责任,而医疗保障机构已支付的法院判决案件,经调查,发现存在当事人隐瞒第三人侵权事实,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为更好的追回被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堵塞行政机关监管漏洞,我院组织召开诉前磋商会议,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参加,共同推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存在的问题解决。
会上,由进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出建议的理由和依据,行政机关参会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围绕议题,针对行政审批时存在的困难、下一步的整治措施等进行了交流讨论。经过磋商,双方对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达成共识,行政机关承诺将即刻对流失的国有财产依法进行追缴,将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监管漏洞,共同维护国有财产安全,切实守护百姓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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