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这笔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救助了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被救助未成年人家长在领取救助金时这样说道。
小刚(化名)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案发时,小刚被殴打致重伤二级。案发后,小刚住院治疗花费近15万元,不仅花光了家中积蓄,还导致家庭欠下不少债务,急需救助。办案检察官在了解到该案情况后,立即将该案件移交给了该院第四检察部开展司法救助。检察官主动与小刚家属取得了联系,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全面了解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实际情况。
经调查后发现,小刚父母均无固定经济收入,两人靠打零工支撑着这个家庭。小刚目前在读大专,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在读中专,两个人的学费以及生活费均靠父母打零工勉强维持,生活困难情况属实,且案发至今小刚一家未收到任何赔偿。为帮助小刚家庭渡过难关,该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指导小刚家属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各项材料的审批工作。同时依托联合救助机制,向南昌市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最终为小刚申请到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小刚家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