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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南昌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2年10月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7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4件,占比8.9%;基层检察院填报143件,占比91.1%。全市两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南昌市检察机关将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警醒,持之以恒抓紧抓好“三个规定”,为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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