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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03人,同比上升12.8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055人,同比上升377.38%;不捕率32.38%,同比增加22.21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3499人,同比下降7.02%;决定不起诉697人,同比上升105.60%;不起诉率16.60%,同比增加8.3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73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37%。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2331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319人,占提出总数的99.49%;同比增加28.33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269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84%,同比增加2.95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2件,同比上升34.78%;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0件,占监督数的64.52%,同比下降8.00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61 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4人,同比分别上升221.05%、109.52%。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件,同比上升0.45%;已纠正42件,占提出数的85.71%,同比减少12.03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3件,同比上升0.15%。法院同期审结6件,其中改判5件,占审结总数的80%,同比增加21.7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已纠正11件,占提出数的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16人次;同期已纠正88人次,占提出数的75.86%,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督促收监执行4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件,去年同期为0;对刑事执行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6件,已得到采纳14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5件,同比下降17.91%。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同比增加200.00%。法院同期审结12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1件,占审结数的91.67%,同比下降8.3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件,法院同期采纳20件,占提出数的95.24%,同比增加11.9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占提出数的76.47%,同比上升53.39%。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行政裁判监督案件审结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受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件,审结0,同比持平。
(二)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采纳8件,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72.73%,同比增加32.73%。
(三)土地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018年以来正在办理或办结的521件土地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主动评查,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数14件,其中2件已启动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7件,同比上升42.08%。其中民事类立案20件,占立案总数的6.97%,同比增加81.82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267件,占立案总数的93.03%,同比增加39.79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69件,同比增加51.9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0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7.43%,同比增加400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9件,占92.57%;同比增加75.35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8件,占比最高,为43.87%;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6件,占20.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占3.35%;“等”外领域86件,占31.9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0件,同比上升185.71%;占同期立案数的6.97%。均为民事案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5件。判决支持11件,调解结案4件,均为民事案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39.5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2.375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5.8吨,其中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0.46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3个。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3人,同比上升43.1%;不捕114人,不捕率57.87%,同比增加29.47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5.49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7人,同比上升5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9人,同比上升22.92%;不起诉34人,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不起诉34人,不诉率为52.31%,同比增加5.6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5.71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70人,同比上升366.67%,占审结数的42.94%。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2人,同比上升71.43%。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168次,社会调查适用率134.32%,同比增加46.37个百分点。开展法治巡讲10次,受众人数785人;开展法制讲座36次,受众人数2445人。
六、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主动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1人,同比下降83.85%;决定起诉110人,同比上升27.91%。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3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14人。审结10人,决定起诉9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1人、起诉162人,同比分别上升152.78%、86.21%。对涉嫌“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32人。
提起司法救助案件104件,已发放救助87件,发放救助金额149.8万元。其中,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对象12户16人,发放救助金额18.64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9人、起诉78人,同比分别上升31.82%、168.97%。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8件,同比上升2850%。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67人,起诉263人,同比分别上升103.7%、持平。对涉案民企人员办理取保候审298人,不起诉99人,办理涉民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2件,走访非公企业834次,受理企业诉求43件,办结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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