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完善检察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特面向全省法检系统公开选调部分检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共4个,均为科员岗。
二、选调范围
江西省内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中具有在职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法学学士)以上学历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五年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近三年荣获过市级以上优秀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后出生);
4.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符合检察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录用后能够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昌高新区高新七路192号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791-88198260;
3.报名者需填写《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和联系方式);
(2)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等身份证明;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高新区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选调人数与报名参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高新区检察院有关领导组成面试小组,邀请市委组织部和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参加,对入闱者进行打分,统一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最后得分按所有考官除去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总分的平均分计算,实行当场评分、亮分。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担任监督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成绩的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确认考察对象,并由高新区检察院组织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具体了解,形成考察材料。
(六)研究决定
高新区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调任建议,报市检察院研究后,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
(七)体检
对拟调入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入手续。
附: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表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10日
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