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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群众,检察护航。进贤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做实民事检察,做细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检察,驰而不息,笃定前行,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
行政检察:创新线上公开听证 确保疫情期间矛盾化解“不中断”
2022年4月,万某向该院申请监督,诉称一女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其登记结婚。万某前后分别向民政局、法院等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行为,均未果。检察机关在受理之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调查措施,经查实万某诉称属实,该案确系使用虚假信息与他人登记婚姻的情形。然而当时南昌市范围内已出现疫情,组织线下公开听证存在困难,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院创新开展线上公开听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以及相关行政机关通过手机微信APP共同参与听证。最终,基于已查明的事实,本院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2022年4月22日,民政局撤销了万某的婚姻登记并书面回复了该院,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为民办实事得到了良好体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民事检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让法律守护不受距离限制
空间有距离,但为民服务的心无距离。今年,远在广西的当事人梁某某感受到了千里之外的进贤县检察院带来的法律温度。
2022年6月,梁某某向该院申请监督,诉称其在某个案件中被人冒名顶替聘请律师,案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上其签名及捺印均系他人伪造。当事人的事情无小事。本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当事人路途极远,且该案关乎当事人重大切身利益,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最终认定授权委托书中的签字捺印确系他人伪造。在厘清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前提下,当月,该院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县法院采纳了该院的检察建议并依法裁定对案件进行再审。当事人梁某某在得知消息后对检察机关发出了衷心感谢。
公益诉讼检察:益心护“水” 当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
以公益诉讼履职维护生态环境,深入打造“益心护‘水’”公益诉讼检察品牌,通过多元监督,切实维护进贤碧水清波。
增殖放流助力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进贤县检察院通过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刑公”融合、整体推进公益诉讼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于2022年9月,联合进贤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和县义务护鱼队以及当地群众开展放流鱼苗360万尾,切实打造了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样板,真正实现了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筑牢了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屏障。
织就地下水保护网。充分发挥“12309+12345”协作机制效力,针对偷采地下水和非法排污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联合进贤县水利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查封水井10余口,同时为实现长效常治,与水利局签署水安全协作机制,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域”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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