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检察院
“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
撑起法治蓝天
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
十佳事例
“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近年来,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帮助89名农民工成功讨薪50余万元,妥善办理了胡某祥、万某妹与胡某平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为当事人实现了老有所养、家庭和睦,该案被评为“江西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并入选高检院第31批指导性案例。该院一名检察干警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
经验做法
畅通帮扶渠道,让群众广知晓。该院借助“两微一端”,结合典型案例立体宣传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同时,深入村(社区)、企业、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他们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此外,该院帮助农民工成功讨薪的案例,通过辖区群众在微信群、朋友圈的口口相传,品牌效应逐步凸显,现在经常有农民工主动找上门,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为进一步推动支持农村老人赡养、农民工讨薪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该院先后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协作意见》、《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等文件。支持起诉后,该院会积极商请法院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立案、庭审(调解),做到快立快审,并协同法院、劳动监督、工商联、妇联、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农村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诉累。
多元化解纠纷,让群众心气顺。在办理支持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家事纠纷案件时,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消除对立、修复受损家庭关系作为重要目的,主动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支持起诉始终,聚焦矛盾症结“法、理、情”精准发力,邀请基层群众参与调解巧用外力,联合妇联、司法、基层组织等相关部门开展调解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双赢多赢。
加强跟踪问效,让群众真受益。拿到调解书不是目的,目的是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款,办理此类案件,承办检察官会每月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及时跟踪调解协议落实情况,必要时联合劳动监察、法院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全面履行裁判义务,真正让农民工讨要劳动报酬不再难。
经验启示
要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责任担当。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和具体举措。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不等不靠,敢闯敢试,不仅通过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去“管”,而且结合实际、创新进取地“管好”,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充分体现了检察责任担当。
要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智慧。“管”不是大包大揽,而是要通过能动司法实现社会治理最优化。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贯穿于支持起诉工作全过程,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该院还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文件,形成了弱势群体帮扶合力,保障了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
要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厚情怀。支持起诉不是目的,让群众真正受益才是司法办案的价值追求。办结支持起诉案件后,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没有一诉了之,而是灵活采取电话回访、实地回访、联合回访等形式,跟踪了解生效裁判执行情况,及时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持续巩固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