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自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助力法治南昌建设,自觉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实践者和传播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西省文明单位”;被中青联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先后被评为南昌市“青少年维权岗”,“南昌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攥指成拳”求合力
为改变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中“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的局面,从全市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挑选45人组建“法治宣讲团”,紧密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企业机关的所需所盼、百姓的法律新需求等,采取印制生动形象的宣传册、现场互动答题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法治宣传活动120余次,在寓教于乐中普及法律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全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成立“花儿”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制定出台《南昌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活动方案》,指派302名检察干警担任152所城区学校和581所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入校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编印“爱护我们的身体,学会说‘不’——防止性侵手卡”和“自我保护教育+日记本”形式的《自护修炼手册》向全市中小学生发送。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赫楠在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表现突出个人。
“发挥职能”求实效
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采取派发普法宣传资料、法治公开课、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检察开放日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每年春节前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围绕防范非法集资、农民工工资追讨、远离赌博等策划主题普法活动。
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坚持公开听证“能听证尽听证”,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中,扩大检察普法的深度广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实施办法》,促进规范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通过法律文书或者书面、口头说明等方式向诉讼参与人、利益相关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单位进行释法说理。
“媒体融合”求创新
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形式新颖灵活等优势,积极通过两级检察院“两微一端”,以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创作了一批传播广、影响深的作品,如:《陪伴是最好的保护》动画片、《套你玩》微视频等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日报及正义网微信转发并采用。《你好,生态检察》微动漫、《向阳生长》微视频入选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引起百姓广泛关注。
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在市广电FM91.7栏目举办了三期“洪检亮剑—扫黑除恶在身边”特别访谈系列直播节目,与新法制报联合主办每月一期的《南昌检察》专刊,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