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南昌县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入选。这是南昌市检察机关首个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案件,也是全省首个入选的刑事类指导性案例。
近几年,南昌县检察院将基层百姓关切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工程,倾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将损害群众利益犯罪案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加大个案研究的力度和深度,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典型案例发现机制。多次与行政执法单位就农业等三农领域召开研讨交流会,强化案件类案的指导工作,各业务办案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发挥各自业务优势,深入开展案例研究。
同时,利用包括高校研究机构在内的多方力量,深入推进案例工作,形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中,研究室做到每发现一个典型案例都形成文字材料共检委会学习。
此次被最高检列为指导案例的王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一案种,王某将某高科寄来的“陵两优711”散装种子进行包装,以“T优705”的牌子卖给农户,,导致200余户农户4000余亩农田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0余万元。
在接到向最高检汇报该案件的通知后,该院对案卷再次研读,对于案件涉及争议点及办理这种新类型案件的经验做出总结和提炼,就可能引发的争议观点做了分析和归纳,找出该案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推广意义,同时认真听取、落实最高检对于案件撰写的指导与意见,反复斟酌和修改案件材料,最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