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西湖区检察院名列其中。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及2015年“两高三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来,首次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采取措施得力,实际效果突出的检察院予以表扬。
据了解,近年来,西湖区检察院为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行为,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方面加强软硬件建设,铺设律师绿色通道,设置律师接待室、阅卷室,专门为律师配置高速打印复议一体机、阅卷专用电脑、刻录机等设备。并为法律援助律师免费复印卷宗、刻录电子资料。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严格落实自侦案件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并对保障律师会见权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听取和反馈律师意见机制,并书面附卷作为重要参考。研发自助查询和主动推送案件信息的“西湖微信检务大厅”软件,律师在该软件上进行验证后,即可在个人微信端收到系统推送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极大方便了律师对案件的跟踪了解,收到广大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