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检院民行厅通报了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结果,南昌市民行检察部门办理的两起民行检察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其中,南昌市检察院办理的陈春元与南昌昌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请省院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南昌县检察院办理的南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南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全国检察机关推荐参加此次评选的案件共计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06件,行政案件83件。我省检察机关推荐了10件案件参评,其中南昌市有4件案件被推荐参评。除上述两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外,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南昌市新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万蓉、汤鹏志、尹志勇、沈久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抗诉案,熊墨麟诉太原市亚西亚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案被高检院民行厅选入《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第二十一集)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