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检察院、西湖区检察院顺利通过高检院评审,被授予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2014年,高检院出台《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建办法》)。《创建办法》规定,高检院将每三年组织一次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通过发挥科技强检示范院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提升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水平,推进科技强检工作整体发展。《创建办法》规定,科技强检示范院应当具备5个基本条件,即具有科学、合理的科技强检工作领导体制;具备较为完善的科技强检工作机制;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成果显著,具有示范效应;具有适应执法办案需要的科技装备和较高的科技管理水平;配备专职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人员。
南昌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创建办法》要求,积极查找自身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科技强检各项指标。同时,利用本地优势积极创新,打造具有显著特点的科技品牌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南昌市检察院和西湖区检察院分别建成了技术互补的电子数据实验室,开创了全省检察机关先例。利用新建成的电子数据实验室,完成了数十例电子证据分析、数据恢复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