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检察院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这是该院继2012年、2013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获此荣誉。
该院以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立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抓、计财处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协同抓的节能工作机制,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齐抓共建的节能工作局面。
该院注重宣传教育,让节能成为干警的自觉。每年都要组织节能工作专题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展板进行专题宣传,利用一楼大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节能宣传公益广告,在电梯、机关食堂、办公室、洗漱间张贴节能宣传画,时刻提醒干警注意节能。
该院将年度节能目标进行责任分解,责任到各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计财处、干警、物业公司、维保人员的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节能创建责任体系。计财处积极推动节能技改,对电梯、中央空调、食堂设备、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保,强化日常精准、细致管理。
该院各内设机构设一名兼职节能监督员,物业公司每小时技侦大楼逐层巡查,计财处设一名专职节能工作人员,指定一名副处长分管节能工作,每月汇总全院节能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节能讲评,节能工作与全院内设机构年度评比挂钩。
2014年,市检察院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了3.31%,人均能耗同比下降了5.6%,人均水耗同比下降了4.2%,圆满完成年初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