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南昌市检察机关取得丰硕成果,6单位2工作品牌2个人获表彰。在“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评选中,新建县检察院被授予“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该院监所科科长熊有福被授予“江西省杰出检察官”称号,西湖区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青山湖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明敏记个人三等功;在“优秀检察工作品牌”评选中,东湖区检察院“‘仲大姐’民生服务热线”、西湖区检察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被评为“江西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并各记集体二等功,新建县检察院、南昌县检察院、进贤县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南昌市检察院凭借在基层检察院建设及“培优”工程中的突出表现获“江西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近年来,南昌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始终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深化“一院一品”活动,精心部署和开展了培育“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工程,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水平,创新了基层检察院建设载体,凝聚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合力,增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效,基层检察工作呈现出奋发进取和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