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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连续四届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5-03-24  作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陈根明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义县检察院被南昌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五届(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该院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安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立了争创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创建规划,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推动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干警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检风检纪、院容院貌有了明显改观,取得了检察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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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连续四届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5-03-24  作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陈根明 
  

      近日,安义县检察院被南昌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十五届(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该院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安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立了争创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创建规划,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推动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干警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检风检纪、院容院貌有了明显改观,取得了检察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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