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启动市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鸿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树立正确政绩观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坚持学查改贯通,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思用贯通。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正确政绩观的标尺,深入检视剖析,从党性修养上找差距,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确保问题找准、症结析透。要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维护公正等具体举措当中,推动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强调,市检察院党组对学习教育负总责,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市委、省检察院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省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年”结合起来,同深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检察官进企业”等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