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南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炽列席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就一起涉黑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南昌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主持会议。
在列席审委会前,刘炽检察长认真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在审判委员会上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与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刘炽对审判机关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保障,有利于提升对事实证据的驾驭能力、对法律政策的理解能力和对争议问题的研判处置能力,有利于促成诉判一致和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刘炽要求,全市两级院要认真落实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注重借鉴法院工作经验,注重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南昌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已经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