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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检察院始终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三个规定”常态长效落实,今年以来,该院将填报“去零化”目标覆盖至领导干部、办案部门员额检察官、检辅人员,1-8月份共填报各类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8件。
据悉,为解决部分人员“不敢填”“零报告”等情况,对领导干部、普通干警、聘用制工勤人员、临时借用人员开展全覆盖、分层次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打消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要求“不论能否甄别是违规过问干预插手、还是一般性过问了解的,均记录报告”,促使养成记录报告习惯。
同时,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全面如实记录报告,以自身行动带动和督促本单位、本部门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检察长逢会必讲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并带头填报,为全院干警作表率。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共填写10件,填报数量占记录报告总数35.7%。组织全院干警逐人签订《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案件办理承诺书》,与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等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自觉约束行为,为全体检察人员过问案件画出一道“红线”。
此外,该院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专项督查工作计划,出台《内部监督问责办法》,加大对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过问案件等检查问责,强化履职监督,明确问责结果运用,形成制度约束力。为了方便社会监督,该院还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检察长信箱,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有效防止外界干扰,推动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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