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东湖区检察院举行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艳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国根为曾艳同志颁发聘书。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建珍主持,在家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建珍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进行了宣讲和解读。
随后,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鹏宣读了聘任决定,聘任曾艳为第三检察部特邀检察官助理。
特邀检察官助理曾艳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作为一名行政执法干部,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感到很荣幸、很骄傲,检察工作是一项很神圣、很光荣的工作,一定会尽己所能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架起检察和行政执法沟通协调的桥梁,助力做好公益诉讼各项工作。
朱国根对曾艳受聘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朱国根指出,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执法司法办案水平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辅助检察官办案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借助专业领域人才优势为东湖检察工作提供“外脑”,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法治东湖”建设。
朱国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工作全过程。二要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熟悉检察业务和办案工作流程,积极参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办理。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勇于担当,为各种疑难案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专业性意见。三要珍惜荣誉,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自觉遵守我院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朱国根强调,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沟通协调和组织保障工作,要建立健全特邀检察官助理管理、考核机制,完善辅助检察官办案模式,根据办案履职需要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法履职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