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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落细
时间:2020-06-01  作者: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王鹏飞  新闻来源: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党组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项工作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据悉,该院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助读本,力求在系统认识和把握上达到新高度,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将贯彻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到检察工作部署安排中统筹谋划。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上级院有关规定制定该院党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组向委、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等事项及程序、方式等要求。

开展班子成员带头学、各个部门集中学、各个支部拓展学活动,采取阅读原文、抄写笔记、边学边议等方式,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把落实《条例》与岗位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积极转化学习成果,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和职责。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建立“月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填报工作具体要求,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截止目前,共填报各类事项记录10余件。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点名道姓通报,促进队伍建设走向“严、紧、硬”。坚持刀刃向内,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全年检察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理案件,全力保障和服务社会稳定。多次组织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张军检察长有关检察建议工作的讲话摘录等重要文件精神,研究了相关重要案件处理结果和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实向委、委政法委汇报全检察长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等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班子成员离昌事项报备。主动接受委和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邀请督导组、县委政法委的同志到会参加,对会议情况作出指导评价。

此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作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经程序,杜绝以个人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以碰头会、协商会等非规范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现象出现,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会前广泛听取征求各部门意见,会上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参会人员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后作出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环节和步骤,切实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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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落细

时间:2020-06-01  作者: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王鹏飞 

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党组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项工作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据悉,该院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助读本,力求在系统认识和把握上达到新高度,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上取得新成效。将贯彻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到检察工作部署安排中统筹谋划。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上级院有关规定制定该院党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组向委、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等事项及程序、方式等要求。

开展班子成员带头学、各个部门集中学、各个支部拓展学活动,采取阅读原文、抄写笔记、边学边议等方式,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把落实《条例》与岗位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积极转化学习成果,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和职责。  

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建立“月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填报工作具体要求,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截止目前,共填报各类事项记录10余件。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点名道姓通报,促进队伍建设走向“严、紧、硬”。坚持刀刃向内,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职尽责,全年检察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理案件,全力保障和服务社会稳定。多次组织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张军检察长有关检察建议工作的讲话摘录等重要文件精神,研究了相关重要案件处理结果和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实向委、委政法委汇报全检察长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等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班子成员离昌事项报备。主动接受委和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邀请督导组、县委政法委的同志到会参加,对会议情况作出指导评价。

此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作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必经程序,杜绝以个人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以碰头会、协商会等非规范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现象出现,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会前广泛听取征求各部门意见,会上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参会人员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后作出表态发言。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环节和步骤,切实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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