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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南昌县检察院强化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全力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据悉,该院党组将“三个规定”作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健全工作制度,确保“三项制度”落地生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带头执行,亲自督导,以身作则;全体干警严格落实,如实填报,坚决克服形式化填报,使之成为具体约束。
为提高干警如实填报的积极性,建立如实填报记录人保护机制,除检务督察部门专人外,任何人不得查看干警填报的相关信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对如实填报的干警给予处分;对打击报复如实填报干警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罚,彻底打消干警“不敢报告”的顾虑。
此外,该院还坚持自上而下进行监督和日常监督,对部门连续“零报告”部门,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对故意隐瞒不报的,从严处理,并记入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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