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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学员即教员”的工作要求,开展传导式教学。近日来,青山湖区检察院多名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纷纷走上讲台为全院干警开展授课活动。
授课中,重点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枫桥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地位与操作等课程进行接续性讲授。参与听课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传导式教学让他们受益匪浅,学习到了不少新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技能也拓宽了工作视野。
据了解,今后,该院将积极落实传导式教学,就培训所学内容接续培训、传学传讲,以讲促学,教学相长,更新理念,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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