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行传导式教学,积极践行“学员即教员”工作要求,近日,西湖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传导式教学活动,并组织相关部门干警参加集体学习。
活动中,该院3名参加过上级检察机关实体培训班的干警严格按照“学员即教员”要求,根据个人所学所记所思所想,精心备课,并通过PPT的形式,向参加学习的干警进行授课。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余红艳同志将其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的心得体会与干警做了分享,并就所学习的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内容向干警进行了授课。刑检二部检察官李书辉同志将参加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培训班上的收获以及最新的前沿理论知识,与刑检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了分享,进一步提高了刑检部门检察官对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能力。检务保障部干警刘卫真同志则将其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后勤管理人员培训班上的所学所思与检务保障部、政治部干警进行了分享,并对如何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助推节约型机关进行了讲解。
今后,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传导式教学”要求,定期安排参加过上级检察机关实体培训的干警走上讲台,进行接续培训、传学讲学,以不断提升全体干警业务能力和素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