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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科学评价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业绩,根据有关规定,西湖区检察院对聘用制书记员进行2018年度考核。
此次考核内容分为笔试、履职评价与个人述职三部分,笔试范围包括司法责任制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密、党建工作等应知应会知识及检察规章制度,并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履职评价重点考核工作量和工作质效,也占考核成绩的40%;述职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重点汇报本人思想情况、岗位履职情况、今后工作打算,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测评打分,该部分占考核成绩的20%。院纪检监察室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的原则,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将评选出“优秀”等次人员5名,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书记员进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予以辞退。
今后,西湖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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