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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树立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保障公诉人正确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提高公诉水平,自12月17日起,青山湖区检察院组织公诉人开展为期十天的实庭考核活动。
为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该院成立以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为成员的考核评议组,刑事检察一部负责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采取跟庭评议、测评计分的方式进行。评议组跟庭评议时,从公诉人出庭工作实际出发,主要对公诉人的出庭准备、形象仪表、语言表达、举证质证、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进行考评,要求出庭公诉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出庭规范,把握全案事实证据,进行精心准备。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运用深厚的法律功底,紧紧围绕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充分阐明指控观点和法律依据,并当庭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从事实、证据和法律入手,做出有力的反驳。同时,考核人员须填写《公诉人实庭考核评分表》,对所考核的情况进行评点,作出综合评述并反馈给公诉人。
活动结束,将按分数高低评定名次。据悉,开展实庭考核活动是该院岗位练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倒逼公诉人不断提升自我,通过考核发现公诉人出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行为,积极适应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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