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犯罪是目前金融领域十分活跃的经济犯罪类型,往往具有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地域广、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6年以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3件5人。
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业化办案组。抽调业务骨干,整合办案资源,成立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组,由1名员额检察官专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做到专人负责、精准高效。如谢某某、李某某、楚某某以南昌某太阳能广电有限公司将在新三板挂牌为由增资扩股,采取网络、路演推广等公开宣传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获取投资金额1900余万元。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提出侦查建议,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加大追赃力度,全力挽回群众损失。将追赃挽损与定罪处刑的重要性同等对待,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加强对证据、赃款赃物的审查,将每一笔可能直接与投资人经济利益相关的财产追缴作为办案重点。对于组织、策划、指挥者和主要实施者以外的人,到案后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尽力弥补本人行为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于转移资产、退赔不到位、拒绝偿还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严处理;对于赃物去向不明的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核实、追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项目建议公安机关控制负责人并追查项目财产,尽最大能力减少投资人的损失。
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该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产生的社会危害,研究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处理此类案件有关定性和证据采信方面的问题,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同时加强与工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此外,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主动防范、精确打击,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长效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依托“硕士检察官企业服务团”,借助“服务发展保障大局,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走访辖区内134个重点项目,把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和存在的危害,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向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进行讲解,让他们认清非法集资的欺骗性、虚假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在“两微一端”平台,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利用典型案例,告诫广大群众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今年以来,发送相关稿件10余篇;5月份,积极参加高新区在新城吾悦广场举办的“2019年南昌高新区‘携手筑网 共防公治’防范非法集资暨打击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设立咨询点,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