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切实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南昌县检察院对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今年以来,该院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8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据悉,该院规定,在接到侦查机关提前介入的邀请后,分管领导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指派员额检察官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需要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的,在指派过程中,实行员额检察官轮流制,使每名员额检察官都要参与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
此外,在员额检察官轮流办案的基础上,对一些特别的案件,根据具体案情实行指定检察官办案组介入。目前,该院共设有扫黑除恶办案组、职务犯罪办案组等5个办案组,特别重大案件根据案情指派相应的办案组进行提前介入。如,今年4月,根据南昌县监察委的邀请,该院指派职务犯罪办案组进行提前介入,克服了受案系统程序不顺、配置不完善、没有经验可借鉴等困难,使案件顺利办理。该案是南昌市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作出的首例决定逮捕、决定起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