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企业合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近日,红谷滩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南昌市红谷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南昌市红谷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在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自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红谷滩区检察院先行先试,已经就两起案件成功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走访座谈、法治宣传等方式,积极与红谷滩区工商联、财政局等单位沟通,征求各单位意见,共同讨论审定《关于建立南昌市红谷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昌市红谷滩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共有五章五十一条,分别规定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组织的性质和职责、第三方机制的运行等。
《实施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适用条件的,应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红谷滩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根据办案实际扎实运用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依法能动履职推进红谷滩区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红谷滩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