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充分延伸检察职能,全面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任务,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出组合拳,加大金融犯罪惩处力度,努力为推动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打击金融犯罪。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主动对标对表,加大专业化办案力度,成立全省首个金融检察办案团队。近年来,金融检察官们实地调研掌握规则,积极探索创新,以办案为中心,精准发力打击金融犯罪,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0件212人,虚开发票案90件139人,非法经营案56件73人,骗取贷款案50件51人,信用卡诈骗案17件17人,集资诈骗案5件5人。妥善办理了“博越车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三江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小猪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2.06亿元。
二是合理延伸检察职能,助力金融行业“查漏补缺”。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犯罪案件的调研分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或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完善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如我们在办理一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的骗取贷款案时,发现银行工作人员审贷程序不严,存在很大风险隐患,遂向该银行发出强化放贷规范操作的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宣告。该银行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坏账率明显降低。
三是普法宣传入人心,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金融犯罪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如针对流动人口,通过“送法进社区”“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宣传金融犯罪活动的特征、危害、识别金融犯罪组织的方法以及误入犯罪窝点的自救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