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办案模式,在工作的方法方式上积极创新,有效破解行政公益诉讼监督难题,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据悉,该院要求刑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执行不到位、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而不移送等情形,制作《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表》,及时向民行部门移送。定期调阅台账、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数据进行筛选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在案管、刑检等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通报一次公益诉讼线索情况,民行部门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及时分流处理、及时反馈,并将立案决定书抄送案件线索移送部门。
积极推进协作配合加强调查取证,在向级别较高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或者调查取证难度阻力较大时,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取得支持排除阻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和违纪线索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移送监察机关。对地处偏远、取证困难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联合技术部门和司法警察调查取证,由技术部门提供技术设备、司法警察提供安全保障,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同时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力大、环境复杂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时,联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发现其他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的,及时将犯罪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相关部门。
此外,该院还要求民行部门在检察建议发出前就要向行政机关负责人通报情况,与其积极沟通,促使其认识到检察机关监督目标与行政机关公正执法的一致性。在送达检察建议时,当面向行政机关就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做出解释,使行政机关了解其存在的问题,诚心接收检察建议。同时适时监督行政机关是否积极履职,明确告知定期报送履职情况,指派专人定期了解行政机关在履职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使监督落地有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