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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四举措”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时间:2018-07-26  作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魏雪芬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内设机构改革以来,为防止案件质量滑坡,安义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倒逼措施,督促办案部门牢固树立司法规范意识,提升案件质量。 

  开展检察长审核监督案件工作。检察长主动带头,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办理检察长审核监督案件。对每一位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各随机抽查一件,对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使用U-key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以上查处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跟踪整改回复。截至目前,该院检察长共办理检察长审核监督案件11件,副检察长共办理3件。 

  加强线上流程监控工作。实行全程、重点监控,督促案件规范办理;全面拓宽流程监控范畴,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如加强员额检察官亲历性事项的审查、将线下文书扫描上传至统一办案系统的节点审查、办案人员全程留痕审查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出流程监控24次,其中情节较轻微的发出口头监控4件,情节较重的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20件。 

  强化线下案件评查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出台了第一、第二季度案件评查方案,成立以员额检察官为主力的司法瑕疵小组及案件评查小组,制作案件评查评分表,对案件实现交叉评查,实现一案一评查报告,一案一评分表,查找办案活动中的司法瑕疵。截至目前,该院共评查案件70件,超过所办类案的50%。 

  完善员额检察官每案自查工作。做到“一案一表,每案必查”。要求员额检察官对自己办理的每个案件都必须填写《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自查情况登记表》,然后签字附卷,并实行“一表否决”制,即对于未附卷的案件在案件质量评查时一律评为不合格案件。目前,该院所办案件自查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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